喝了一瓶可樂娜之後,腦裡還記得剛剛明尼阿波里斯沃克藝術中心那個小伙子信一種什麼沒聽過的宗教,接著,居然無法從美術館外的階梯走到大門,然後,我就在門口昏倒了(癱倒在柱子旁邊)。然後,我就被警衛架到大廳,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我還能尷尬地回答:不用。我躺在那裡,路過的人還來問我:展覽好不好看?我頭昏眼花血壓還沒恢復,臉色鐵青。拜拖這時候不要再問我這個了。她一定覺得看我的樣子,展覽是有什麼特別吧?真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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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
不過變成行動藝術的一環也不錯啊,最起碼還是個藝術....XD
Posted by: tacchang 發表於 2006.04.30 09:24 AMto tac: 你不知道,美術館前死,做鬼也藝術。哈哈哈哈哈,jeph說的。他更殘忍。
Posted by: goya 發表於 2006.04.30 10:12 AM覺得這時候應該點播個 Radiohead 的 Just...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zEdITdGht4&search=Radiohead
Posted by: bias 發表於 2006.05. 1 03:28 AM團長
為什麼明明是很慘的昏倒事件
被你一講變得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