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手記

鄭慧華的聲明: 【關於胡永芬對當代館諮詢委員會職能之看法,及當代館館長與楊俊事件的延續紛爭】

上個週日(2021/10/3),正在為《液態之愛/聲經絡》畫冊進行最後校對,忙得頭昏眼花之際,我在臉書的發文中讀到胡永芬的文章,得知她對台北當代藝術館前任館長潘小雪任內諮詢委員擔任邀請策展人的看法。該文中直接地將擔任諮詢委員,同為受邀策展人的關係,指涉為館方與策展人之間的「自肥」,並近乎是情緒性地指控「為當代館把關的諮詢委員們的工作任務,怎麼結果每次開會都是妳審我的提案、我審你的提案、審自己的提案、審聘請自己的館長的提案、審當代館上級董事的提案……,」顯然,胡永芬對過往諮詢委員會之組成與運作方式並不瞭解,也沒有得到完整確實的訊息,因而自己腦補諮詢會議是彼此審來審去的滑稽畫面。
當然,如果現任的駱麗真館長在召集這一屆新任諮詢委員時,有賦予胡永芬所說的「為當代館把關」同時「擔任裁判」等等「審案」的責任與職能,我贊同且鼓勵現任委員們實踐該文的自許,並應使用更適切的名義:「評議委員會」而非「諮詢」。我不清楚現在的當代館館長是如何向新任諮詢委員陳述其任務,但就一般組織架構的常識來說:「諮詢」和「評議/評審」的工作完全不同。建議駱館長應先確立委員會性質後再進行組織和開會,以免受邀之委員,持續在委員會功能上產生誤解,而對自身角色產生不當的想像。
而就我在潘前館長時期擔任諮詢委員的經驗,並未被授予胡永芬所述這類評審式的任務。對於此點,潘前館長已在其回應文章中對她所籌組諮詢委員會之用意作了說明,內容相當明確,在此不贅言。

至於胡永芬文中影射的潘前館長與諮詢委員通過邀請策展「自肥/私相授受」之說,我不太明白所謂何來,或許以「將策展或擔任諮詢委員當成資源分配」的狹隘思維來臆測他人的工作與肚量,可以推導出這種結論,除此之外我想不出其他原由。雖然我很想好好聊聊,作為為當代館帶來觀眾與正面評價展覽的外部合作策展人,為了辦好展覽向來都只有瘦自己而沒有自肥的,但目前手上工作實在繁多,這裡也就先不細談細節(有時間時再來詳述),做過策展工作的人應當也都瞭解,策展工作之繁重與其精神及物質面細瑣的內涵與責任。

回到這些議題的源頭,我想大家都清楚,這些質疑,以及相關的紛紛擾擾,起因是日前駱麗真接任館長之後,與藝術家楊俊之間為展覽而起的紛爭所帶來的橫飛砲火,自一開始,駱館長想取消楊俊展覽時的理由之一,此時看來,即曲解了潘前館長所說的「該展覽沒有通過諮詢委員會」之意。即使後來潘前館長不只一次說明,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她任內的諮詢委員會功能與職能,以及展覽如何產生,都非由諮詢委員會「審案」而來,諮詢委員沒有這樣的權力。

潘館長任內的諮詢委員會,是在對館的發展方向,與即將實踐與面對之事物提出建議,開會氣氛則更像是共同討論與分享意見。針對館展與方向,潘前館長鼓勵建言、經驗交流,目的為建構未來更為開放而專業的當代館視野。這種會議完全不是如同國藝會、文化局或是藝術獎項的補助或評審議會那般,是在評審展覽案、通過誰能展出或誰不宜展出,或是進行資源分配。相反的,潘館長念茲在茲,是討論資源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她該如何為當代館打造出另一番局面與專業高度,並拜託各方面的專業者給予協助支持;她亦相信藝術創造力是人類為自己創造更加平等、自由之生存環境的途徑,看到優秀的策展者、創作者與藝文工作者,她不吝給予支持。我是在如此的信念召集下,願意在平日已非常忙碌的狀況下,接受擔任諮詢委員一職,貢獻微薄的力量。每年兩次的會議,其實已是相當短暫的聚會,在會議中,能夠將一個專業性的議題展開,並據以檢視一座美術館的發展方向已不容易,其旨既不在評審別人、也不是在擴大檢驗他人的道德,前提在基於互信,瞭解館方為美術館做出基本方向的考慮之後提出意見。而在這種情況下,再次強調,它既不評審、亦不做資源分配,也因此,委員們也並不存在利益迴避的理由。

正如同受到駱館長邀請策展的策展人一樣,受到潘館長任內邀請的策展人,在信任其理念的召集下,多半態度都是正面、樂意的,並也都抱持著共同為自己的文化環境努力的想法,並對任務戮力完成。而倘若新任委員們的確被駱館長另外賦予了「評審」、「把關」、「裁判」等評議委員的責任,那麼,對於未來有新設架構與任務的委員會的提醒就有其必要,我也相信新一屆委員們都會恪守胡永芬文中的要求。

而對楊俊展覽之處置所引發的紛爭,自駱館長上任至今尚未落幕,接著胡的文章出現,以諮詢與審案二者間的混淆,對潘館長任內的諮詢委員與受邀策展人予以影射、毀謗和指控,身為前屆諮詢委員,需為胡永芬文中的不實之處而出面澄清,實在是十分無奈和遺憾的事情。但我必須為潘館長任內委員會的性質及其理念做出見證。

無論如何,現任館長對諮詢委員的權責有不同想法而有不同的賦權,此乃內部行政決定,外人無可異議。但若想像前任諮詢委員也是有同樣的任務,甚至造成新任的諮詢委員的錯誤認知,我認為駱館長就該有(並且必須)負起對外澄清的責任。特別是去年,由我與立方計劃空間所組之策劃團隊為當代館策劃的展覽「液態之愛」與「聲經絡」,就是由潘前館長所邀請,但全程都是在駱館長上任後與她共事之下完成的。在這檔去年被藝術媒體票選為年度第一的展覽的製作過程中,我們除了策劃與執行,還自帶超過六成的展覽經費和人力資源,駱館長應當能夠以對此展籌備與執行的瞭解(畢竟駱館長當時熱忱欣然地出席了記者會、開幕式和各種不同導覽場合,也為本檔展出為當代館帶來的效益給予高度肯定)做出辨別與澄清:這樣的合作成果是否如胡永芬「先射箭再畫靶」的統計推論──是某種「自肥」結果?

楊俊展覽的不圓滿收場與紛爭,是這一切無端質疑的源頭。事實上,在駱館長上任後,時常告訴他人關於她對改革的期許,就我作為一個旁觀者來看,一個館長為美術館做的改革,如果是合於倫理與行政原則的新決策,外界自然會期待並尊重;而作為館長,也當然有權力重新處置任內的展覽。而需要思考的問題其實是其處置的方式,以及多方的溝通協商能否合理和達到圓滿──我想這是機構領導者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之一。若非如此,或一開始即對制度邏輯的差異認知不清,那麼就算口說期待走向法制或制度化,都可能演變成我們常聽到的故事:所謂的「改革」,最後成為上位者藉著自身權力優勢而行的各種行政暴力。我想提醒,這些行政暴力,極端、嚴重者即漢娜.鄂蘭所述之「平庸之惡」,它其實是在體制裡有意無意中造就了倒退與傷害。期望駱館長有心改革的同時,對此一定要保持警惕並慎行。

話講回來,這些紛爭從開始一直到胡永芬一文的出現,其令人大開眼界的推論與態度,不無草船借箭、圍魏救趙之意(她是那艘草船)。但說實在,無論哪種情形,我無意繼續奉陪。

最後再次申明,本人發表這篇聲明的目的,是衷心地期盼外界有機會理性地來理解潘小雪前館長在組織諮詢會時的理念和作法,並給予潘前館長一個名符其實的評價與清白。

參考閱讀:
胡永芬 「二十年的當代館,應即起館務改革之路

潘小雪回應:「回應胡永芬【二十年的當代館,應即起館務改革之路】一文

高千惠回應:「【申明與更正】:關於個人成為2019年「少年‧當代」客座策展的身份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