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啊藝術
—從「快閃暴走族」談起,以「後八」的藝術行動為例
近來全世界流行起一種很Kuso的遊戲叫 flash mob,台灣翻成「快閃暴走族」。網友在網路上約好在某個時間聚集至某個地點,一起搞一件很無哩頭的事情,然後瞬間閃人。特色是事件沒有任何意義,沒有訴求,聚集和解散快速,純粹好玩。比如約好一點三十分整,到百貨公司的某個專櫃前,向售貨員詢問:「有賣愛情地毯嗎?」,或到玩具反斗城裡向玩具恐龍膜拜一番。一夥人同時把大家攪得一頭霧水後,鳥獸散。連警方都傻眼,因為這些人沒犯法,也沒做傷害他人的事,制止或逮補於法無據也只能一旁觀看。但是快閃爆走族的動員力可達一次百人以上。這個遊戲從美國紐約開始,現在歐洲許多城市也開始流行,借著媒體的威力,又迅速傳播至亞洲和南半球國家。
其實還滿有「行動藝術」的味道。只是,這群人不是藝術家,也沒有什麼目的。這種「行為」之所以Kuso,在於沒有什麼詮釋的可能,或者,有人會用來解釋網路社群現象,或當代年輕人的心態,但就事件本身,有趣但「沒有意義」。我覺得最有趣的就是這一點:所謂「行為的意義和詮釋」。
台灣有個藝術團體叫「 後八 」。他們以行動藝術的方式,也做一些「無厘頭」的作品。就行動本身,也給人一種不知該如何詮釋起的感受,比如以尺丈量人與人之間溝通抽象的距離,或測度所謂幸福的實際深度,或又像…呃…比如說,一斤友誼可賣多少錢這樣的概念(這是我打的比方)。他們不是「快閃暴走族」,而是希望以這些也同樣無哩頭的行動來批判符號的作用,和顛覆所謂「藝術的意義」。事實上,課題算是嚴肅的—對「藝術」與「生活」用一種不傷大雅的方式進行—不能說批判—嘲弄。然而,他們對於自己是否是從事「藝術」行為,大概也有點不能明確地去說它,以免行動的概念被舊有的藝術概念給釘死。這也是探討後八時比較模糊之處。因為他們連「藝評」都嘲弄吧,不管怎麼詮釋,他們都有游移的空間,這種情況,好,也不好。
其實我並不是要將「後八」的行為類比為「快閃暴走族」,事實上,兩者行動上還是有很大差異,畢竟後八仍然是在藝術創作的脈絡中進行他們的行動,並以此產生意義或…不產生意義?但又將他們二者聯想在一起,是因為發現「快閃暴走族」比後八還後八呀。什麼叫徹底地無意義?什麼叫藝術?「快閃暴走族」根本也就不以「藝術」名之,然而卻果真達到一種詮釋上和符號上「無能」的境地,比藝術還藝術,比行動還行動。
我的另外一個意思是,事實上,「後八」的藝術行動在某程度上是渴望被「過度詮釋」的,事實上也很容易就如此。因為這樣他們的藝術行動才能產生反諷的力道(藝評面向也在他們行動的內容之內),然而是不是真的被「過度詮釋」了,似乎並沒有看到這種讓雙方「興奮」的結果。於是乎,無哩頭還是無哩頭。它的意義和力量似乎還不若「快閃暴走族」的無哩頭和對「意義」的顛覆給大家的震憾來得大。「後八」的狀態,事實上也反映了當代藝術的尷尬處境,要感官刺激、意義顛覆、行動勁爆或罵人切中要害,都已經沒有「生活」自身來得更驚人的了。
當代我們的生活,已經是一個最巨大的藝術概念文本。這似乎還可以再回頭談到從杜象以來的創作概念的進展,至今是否已經走到了極限,不過這個大題目,這裡就先不談了。
延伸閱讀
* Flash Mob(快閃群眾):集合、鼓掌、解散!
* 快閃暴民 flashmob
* Political blogs are the opinion movers and shakers
* 澳洲的IMC上的flashmob
可是我覺得拜恐龍蠻有意義的啊,一點都不無厘頭呢 😛
我絕滴這可以紓解壓力~要給大家帶來歡笑~有何不可~又不是飆車殺人搶劫滴~讚~~^^
就像有滴歐八桑或歐機桑會去山上吼吼是一樣滴~不是ㄇ~
有誰知道哪裡ㄎ以參加快閃族阿…請跟我說一聲..謝謝!
看了好幾個朋友這幾天開始在自己的blog做出了「延伸閱讀」,雖然也到ilya講的那個網址去看了、也登錄了,但還是搞不清楚那是怎麼運作的。剛剛發現好些人從這一頁到了我的個人blog去,真是要再說一聲:肛溫哪!
偷偷問一下:妳的延伸閱讀,是自己貼上去的,還是什麼聰明軟體幫的忙呢?
今天很驚訝的發現,一整天到我的個人blog上的訪客居然已經超過了八十人,比台灣外勞行動多了二十來人,而且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從這個網頁連過去的。想不到goya這邊有數量如此龐大的訪客呢!
我也想知道台灣快閃族的網站~~
對ㄚ~
我覺ㄉ拜恐龍ㄉidea蠻妙ㄉ!
我蠻喜歡ㄉ
^_^
其實不必看ㄉ太嚴肅ㄇ
這也可以是1種休閒活動ㄚ
紓解1下生活壓力囉~ ~
趣味1下沒什ㄇ好
^o^
台灣快閃暴走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Taiwan_FlashMob/
你其實談到了當代觀念藝術的最核心,從波伊斯提出社會雕塑,peter burger界定前衛運動是要把藝術回歸生活,打破藝術與生活的界線,藝術與生活事件的角力就開始了.當我們感嘆藝術越來越無法超越生活的強大(像柯賜海或911事件),同時也感嘆藝術被迫納生活事件為己用(flash mob也快納入藝術領域內了),或藝術家在生活事件背後苦苦追趕的狼狽狀(多少人在做檳榔西施藝術,施工忠昊,陳敬寶…可是哪個比檳榔西施本身更有力量),我們也應該相信”沒有不是藝術的,只有好藝術與壞藝術的分別”的那種趨勢離我們越來越近.
這應該是悲欣交集的,走過了百年後,大家無意識的玩flash mob,感受到它的快樂與困擾(會同時帶給人快樂與困擾的,通常都是蠻偉大的藝術),卻沒想到自己已經親身參與了一項看似無意義實則偉大的集體行動藝術(比那個拍千人裸體的還棒),所以我認為,屏除911不談(我一向不認為那有什麼美感),falsh mob搞不好就是21世紀第一項偉大的藝術,甚至足以留名藝術史.
我也覺ㄉ很讚…只要不危害到別人
我覺ㄉ沒什ㄇ不好…也很有趣
可以ㄉ話我也會想參加..
真係聞所未聞,聽所未聽!
我從未聽過甘有趣既活動,來去無影,既沒意義又沒用意,純粹嬉戲好玩,給人感覺係噩然!
「快閃」與社會運動
順著我介紹新學鬥的網路快閃令的脈絡,jeph也在快閃式網路學運一文中,提到了韓國利用網路搞運動的新趨勢。這讓我老早在設想的網路/快閃/flashmob與運動結合的可能性更接近現實了。…
我喜欢快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