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酷」這個字一定不陌生,如今甚至還會覺得它在流行消費、青年文化中,已經被使用得過於頻繁和泛濫,但事實上, 這個源自於六十年代英語口語“Cool”所表達的概念和態度,約莫至八、九十年代,中文裡都還沒有十分相對應、普遍使用的辭彙。不過很有趣的是,中文「酷」這個字,無論在發音或原義上,都和英文的Cool如此相仿,由於「酷」態度及其文化現象隨著消費社會來臨和全球化的擴大和傳遞,近年來華文世界也開始以「酷」這個字來作為Cool態度的中文表達。
什麼是「酷」?
〈牛津英語大辭典〉:
酷:失去興趣或熱情,變得較不熱切或激動。不受熱情或情緒的影響,不激動的,深思熟慮的,冷靜。
強納生.格林(Jonathon Green)在〈俚語辭典〉(一九九八)提出白話用法:
酷:十九世紀末以後:好的,絕妙的,令人滿意的;二十世紀:冷靜的,沉著的,世故的,富有經驗的;一九四○年以降:流行的,時髦的,符合潮流的。
(節自《酷派當家》p.22)
「酷」充斥在生活中—拜消費文化和媒體之賜-但我們很少去思考它究竟指涉什麼、或準確說出哪一種(不同的)生活價值觀。當年輕人說「太酷了」,可以泛指「美妙」、「獨特」,籠統地歸結它是對「不同凡響」(無論是好的或不好的)的一種認同方式,並結合這個字的辭源意義,意指面對某種刺激時的「冷靜」、「沉著」反應。只說「太棒了」,顯然不足夠表達出「酷」本身所具有的「逾越/叛逆」和「疏離」特質。無論是從文化來源、藝術表現,到流行與媒體文化的操作,「酷」都包含了變革/流行、逃脫舊制、反應冷靜和敏銳自覺的對抗心理,然而在這些出發點上,它可能被商業操作所運用,用以創造出新的風格和刺激消費,而「酷」本身的叛逆性也可能使人基進地走向極端的暴力、敗德和犯罪。簡單說,面對社會種種的規範,「酷」帶著「突破它」、「潮流」的意味。然而從這槓桿的一端出發,「酷」將跑得多遠,對大眾造成多大的衝擊,卻難以定論和預估。而這也是「酷」姿態吸引人之處,辭源學中的「沉著」、「冷靜」同時意味著它藏身暗處,但充滿機智和機動性,如同刺客的特質。
《酷派當家》(Cool Rules: Anatomy of an Attitude)這本書即是從這個角度出發,將「酷」視為「態度」和文化現象來解析。作者Dick Pountain和David Robins龐徵博引,不僅橫向地掃視「酷」概念的延伸與發展,試圖從不斷轉變和推進的意義中去歸納出「酷」所具有的共通心理和它在不同時代的內在與外在表現,更試圖以具有歷史縱深的方式為「酷」找到文化源頭及發展脈絡。前者從族群認同方式、文化工業的塑造、到意識型態和其美學表現;後者則追溯文化人類學中的研究:「酷」態度源自於非裔美國人(早期黑奴)解決和面對內在的壓抑,和抵抗迫害和威脅時的防禦性姿態,並將這種心理因素連結至非洲猶魯巴(Yoruba)文化所推崇的人格精神。也因此,可以約略地歸結出本書兩條閱讀脈絡:一:「酷」概念在現代和不同族群、大眾媒體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價值觀與表現方式;二:「酷」態度源自於黑色種族文化,並經由二、三十年代藍調音樂、四、五十年代酷派爵士樂(Cool Jazz)及其影響之白人搖滾樂的誕生,一路至今,由黑色人種掌握主要表達權的嘻哈(Hip hop)精神的縱向內涵發展,以及如何表現於音樂、藝術、電影等領域中。
書中將「酷」概念溯源至西非文化(其所崇尚的「冷靜」人格特質與「面具」式姿態)的推論,一般讀者多能接受。這種談法不僅銜接了隨著黑奴輸出,美國非裔族群至今仍保留並從其轉化而來的獨特溝通方式,也詮釋了在黑人藍調與爵士樂中部份的表現方式(歌詞與肢體表達的獨特性)。作者追溯音樂發展,視貓王(Elvis Presley)的出現,證明了「酷」已經開始奠下它對於白人世界的影響力,並透過媒體傳播到其他地方。貓王的形象也為「酷哥」初步定形:不在乎/諷刺的態度、叛逆和享樂主義。書中行文至此,轉進談論大眾媒體所塑造出的更多形象,包括電視、電影明星、球員和政治人物,解析如飾演〈養子不教誰之過〉的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藍球巨星喬丹(Jordon),一直到美國總統克林頓(Bill Clinton)等人之所以被認為擁有「酷」特質的共通原因 。次文化層面則談論了40年代「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嬉皮等反文化運動思想中被認為「酷」的價值、戰後流行次文化對歐洲的影響:龐克(Punk)在英國誕生並反攻美國大陸,以及當今嘻哈文化的全球化之中的叛逆態度 ,議題觸及反體制、性解放、新的精神思想、藥物文化,和嘻哈文化中崇尚財富和性魅力等,以及這些價值觀如何建立了「酷」在不同時代的認同標準。
如果「酷」是人物與生固有的特質,而不存在物件本身,那麼何謂「酷」便因時、因地、因世代而異。丹尼.鮑依導演,一九九六年的影片〈猜火車〉。(出自書中圖說文字)
書中的談論方式,似乎是容易將二十世紀的「酷」概念導向源自於美國,視「酷」的文化為美國的產物。但是兩位作者仍然以少許篇幅談論了歐洲的「酷」概念(如英國貴族刻意表現的「輕蔑」和「傲慢」姿態)與階級、行為表現之間的關係。
「酷」姿態和文化工業
《酷派當家》的大部份內容與次文化現象和流行文化相關,然而「酷」態度是否僅止於書中所談論的媒體明星形象和次文化樣貌,值得讀者再深入探討。或者,借由大眾所熟知的人物與現象,較能容易描繪出現代生活中「酷」的普遍概念(也可能淪為片面?),對於其他領域中(性別主義、前衛藝術等)「酷」如何被表現和運用的論述則點到為止。藝術發展方面,作者以現代藝術中達達(Dada)的反體制,反高級藝術的精神內涵、抽象表現主義人物波洛克(Jackson Pollock)等人來「類比」或詮釋「酷」的條件和形象,最後以安迪.沃荷(Andy Warhol)的普普藝術(Pop Art)作為結語,認為他成功地以「酷」的形式(疏離、低情緒性的美學形式)將前衛藝術與大眾文化的結合推到高峰:不帶情緒地複製康寶濃湯罐頭和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等圖像,意圖告知人們消費和媒體時代的特色:流浪漢喝的可口可樂和總統喝的沒有兩樣、每個人都有成名十五分鐘的機會。(p.125)作者認為沃荷透徹地瞭解:「新來的敵人是焦慮而非貧窮;焦慮來自於改變;而治療焦慮的方法就是酷的停滯(p.126)」傑夫.孔斯(Jeff Koons),以及達米安.赫斯特(Damien Hirst)一派的英國當代藝術(BritArt)都分享著共同的脈絡和成果—高度地「酷化」。
沃荷對「酷」歷史的重要性難以估計:他完成了從貓王以來的任務,讓流行文化終於有自信放下任何對高級藝術美學成就所僅存的崇敬。(出自書中圖說文字)
除此之外,藝術潮流中的「酷」是否僅止如此,或它與流行文化的差異並沒有更多的陳述。然而整本書所談論的「酷」心理原型,卻與某些當代藝術創作的態度某程度上十分契合:以疏離/冷靜的方式表達叛逆和某種(不致過於危險的)突破、表示對某種狀況的瞭解或諷刺,甚至包含了犬儒的心態。然而不要忘了,若將「酷」和最初非洲文化傳統中以「冷靜」的人格和防禦的姿態連結,它也和「征服」的策略性有關。
《酷派當家》集中談論媒體所塑造的「酷」形象和它背後的意識型態。酷作為「叛逆」的表現,自然不受右派或傳統所喜愛(如你的父母一代),或如書中所言,基本上「酷」是反新教與清教徒的徹底表現,因此它吸引年輕一代的人。而左派知識份子對「酷」文化也有成見,如歐洲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作者引用 阿多諾(Theodore Adorno)寫給馬庫色(Herbert Marcuse)的一封信中的話,「貝多芬的九號交響曲被爵士和垮掉的一代所取代…這些文化工業的渣滓。」(p.56)「酷」被視為全然的流行文化而不具有高等文化的價值。
「酷」與文化工業之間彼此的衍生關係在書中被談到,但對於次文化、反文化中的特定「酷」價值觀,與後來大眾媒體發現了人對於「酷」的追求和慾望的奧秘之後,開始懂得操作與試圖製造「酷」的消費性二者之間的差異或關係並未深究。台灣流行文化之中,早期「擺酷」而受到大眾喜愛的應該是歌手羅大佑,他戴起墨鏡隱藏起自己的面目,穿著全身黑衣,冷漠的外表下隱藏著犀利的意圖,若要將此與西非文化中的「酷」人格,或如戰鬥時所需要擺出的姿態以赫阻敵人(告訴對手:我不在乎、對付你輕而易舉)的意識原型連結,是可以解釋得通的。但未必自此之後,商業體制以此形象製造出的「酷」偶像都能成功,因為「酷」實在難以捉摸和被完整地敘述和定義。 書中如此定義當代的「酷」(書中多次介定「酷」的意義):「它是人與社會的一種關係,一種私人的反叛形式」。以此來看,「酷」便有著一種矛盾的性格:它是個人保護自己的疏離姿態,具有獨立與獨特性,卻又是不同族群同儕認同的共通界面。
「酷」文化面貌與其價值觀的全覽
《酷派當家》一書試圖以追求完整和多元觀點來凝聚「酷」的概念,並解析它的起源和心理。作者跨越了流行文化、次文化、心理、性別、藝術等面向,來描繪這著實難以掌握和定義、且不斷在改變的現象的內在。本書援引了龐大的資料與論點,試圖破解所有面向,並盡力地談論「酷」的積極面、破壞面、美好面、黑暗面和它們的社會意義,以廣博的引用資料,全覽式地交待了「酷」的歷史。雖然內容因為牽涉的面向太多,讀來感到有些龐雜,部份面向又僅止於精簡帶過,但就對於想瞭解「酷」是什麼和它的歷史發展來說,《酷派當家》仍是一本非常值得閱讀的書籍。麥爾坎.麥克勞倫(Malcolm Mclaren,龐克文化的幕後黑手、英國龐克樂團「性手槍」(Sex Pistols)的經紀人)為這本書背書時寫下:「本書應為所有學生、年輕犯罪、藝術家和十六歲以下想要有搞頭的人的指定讀物。」這是因為,「擺酷」的背後隱藏著非常強大的意圖,和明確的征服及突破慾望,若不瞭解這個關鍵,就一點也不「酷」。
圖片:商周出版提供
寫的真好
我也幫好讀寫了一篇
但是自嘆不如啊
to iron: 快別這麼說了,我是學習當中,請多指教。你的那一篇我沒找到,你沒放在blog上嗎?
這篇還沒登出,所以還未放上blog
No Limits, Just Edges. Jackson Pollock in Guggenheim
被喻為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美國畫家,Jackson Pollock的人生卻是悲劇藝術家的典型寫照。…